关键词:工信部 数据安全 征求意见

2021年9月30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《管理办法》聚焦工信领域,拟将监管对象限定为工业领域的原材料、装备、消费品、电子信息制造业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民爆等,以及电信行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。而涉及国家秘密信息、密码使用等数据,军事数据,政务数据,国防科技工业、烟草领域数据均被排除在外。

《管理办法》根据数据遭到篡改、破坏、泄露或者非法获取、非法利用,对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个人、组织合法权益等造成的危害程度,将工信数据分为一般数据、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三级,并首次在国内数据安全层面的法律法规中提出“数据销毁”。

《管理办法》还对权责划分做了细化规定。其中,涉及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,工信数据处理者应设置专门的数据安全管理责任部门,本单位党委(党组)或领导班子对数据安全负主体责任,主要负责人是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,分管数据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。对于关键岗位及人员,《管理办法》还拟要求签署数据安全责任书,记录数据处理活动。(来源:、数据法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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